交通道路安全隐患上报系统
交通道路安全隐患上报系统
建设背景
为贯彻落实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系列决策部署,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,根据《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道路安全责任规定》和《2021年深化道路交通“平安行·你我他”行动实施意见》(鲁交安发【2021】6号)要求,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要求,突出问题导向、坚持精准发力,强化协同共治,以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载体,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风险,以“防事故、保安全、保畅通”为核心,确保实现有效降低交通事故总量,防范遏制较大事故,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目标,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建设内容
分类建立隐患台账,列明整改措施、整改目标、整改时限,并经排查责任人、整改责任人签字认领。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将排查出的隐患抄送至相关部门,相关部门包括交警内部部门及其他协同部门。交警工作人员现场发现隐患后,采集隐患基本信息和现场图片后,系统分发至相应的部门,部门接收后对隐患信息进行签收,签收后相关部门对隐患整改处理,处理完成后上传整改后照片。超出3日未签收的启动督办流程。
业务流程